農藥店到底能不能賣老鼠藥?
按照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號)有關規定,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……新的規定表明殺鼠劑(原藥除外)的銷售將不再列為危險化學品管理。因此,各級植保部門要高度重視,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,取消鼠藥定點經營,引導和指導農藥經銷商開展鼠藥經營,重點是理順經營渠道,確保殺鼠劑的市場流通和市場供應,方便群眾及時購買到安全的殺鼠劑。同時要組織好不育劑、生物滅鼠劑的試驗、篩選與推薦工作,做好化學殺鼠劑的科學輪換使用,有效降低化學殺鼠劑的使用量。
今后殺鼠劑(除原藥外)將按普通農藥實施管理,將不再實行定點經營,有資質的農藥經銷點無需辦理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即可直接銷售,方便群眾及時購買到合法安全的鼠藥。
而之前由于實行鼠藥定點經營,客觀上影響了鼠藥的市場流通和供應,使群眾購買起來很不方便,反倒把很多人推到地攤、流動攤販、劇毒鼠藥的懷抱。
千萬記?。翰皇撬械氖笏幎伎梢再u!國家明令禁止的急性劇毒鼠藥、假冒偽劣和撤銷登記的鼠藥千萬不要碰,否則可能傾家蕩產不說,還可能遭受牢獄之災,甚至搭上性命,真的會是得不償失!